2018年德国居留法关于派遣员工的新政策

2018-05-09 浏览次数:11827

德国《居留法》(或称外国人法)根据欧盟Richtlinie 2014/66/EU立法做了新的修订,于2017年8月1日生效。这次修改的德国《居留法》大幅增加了欧盟内流动性的优惠措施,同时也给非欧盟企业派遣员工来德国更多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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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留法》增加的 ICT-Karte(intra-corporate transferr)即“派遣工作签证”。

传统的德国《居留法》第18条实施细则虽然也有关于高管人员(Führungskraft)和特需人员(Spezialist)派遣的规定,但是缺乏明确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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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派遣企业和接收企业的要求

新《居留法》以及相关法律明确界定了哪些企业可以向欧盟企业派遣员工:原则上应当是母公司和企业集团可以向欧盟内的子公司或分公司派遣员工,而欧盟内的接收企业必须属于同一企业或集团,具体认定时要看接收企业的股权结构。

派遣企业既可以是欧盟企业,也可以是非欧盟的企业(比如中国)。欧盟的企业还可以派遣3个月以下,一年不超过180天的短期流动员工。

2.可派遣员工类型

- 企业高管人员(Führungskraft)

- 企业特需人员(Spezialist)


- 接受培训人员(Train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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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述人员的资质要求,法律和相关解释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在申请时需要按图索骥。 而Trainee则是新增加的一个可派遣员工类型。

3.派遣期限以及派遣到期后的签证问题

法律对于这3类人员的ICT签证期限给出了上限:

- 企业高管人员最长3年

- 企业特需人员最长3年

- 接受培训人员最长1年

4.签证到期之后是否可以换成其他签证?

根据同期出台的相关法律解释,答案是肯定的。此类签证到期后可以在德国或者欧盟直接转成其他类型的工作签证。比如企业特需人员的签证可以在德国根据情况直接转为普通工作签证,之后还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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